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1 年5月25日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现将此次分红派息具体实施事宜公告 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00年末公司总股本20,608万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现金3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实施利润分配,扣税后, 社会公众股个人股东实际每 10股派2.4元现金。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2001年6月20日
    2.除息日:2001年6月21日
    3.红利发放日:2001年6月22日
    4.分红派息对象:截止2001年6月20日下午3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深圳 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5.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01年6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国有法人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若社会公众股股东于2001年6月21日办理了“清华紫光”的转托管, 其现金 红利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三、咨询事项
    联系地址:清华大学紫光大楼601室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人:齐联、张蔚、肖春蕾
    电话:010—62770008
    传真:010—62770880
    
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