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2003年2月28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5名,监事会召集人索志华先生因出差不能主持会议,特指定监事李凤仪先生主持,并书面委托李凤仪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查并同意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02年度工作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就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行为,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北京京都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0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