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1年5月20日上午8:30分 在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 出 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25名,代表股份32502.9万股,占股份总数的76.48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 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0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189,212, 783.94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税后利润的10%共计18,921,278.39 元为法定 公积金,提取税后利润的5%共计9,460,639.20元为法定公益金,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 润125,582,833.12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286,413,699.47元。
    公司以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42,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25元(含税), 共计5312.5万元。本年度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增资配股预案》;
    (一)配股基数、配股比例和发行的数量;
    以公司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425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10:3 比例 配售。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12750万股,其中,向国有法人股股东配售9750万股,向 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0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的配售部分以现金方式自愿认购。 由于国有法人股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全额放弃本次应配股份9750 万股(已经河北省财政厅冀财企[2001]37号文批复),本次配股实际可配数量为 3000 万股。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其中,出席会议的社会公 众股股东全部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二)配股价格及定价方法:
    1、配股价格拟定为每股10-14元;
    2、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
    (1)参考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及市盈率状况;
    (2)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每股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
    (4)与承销商协商一致原则;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发行对象
    除放弃配售权的国有法人股股东之外的于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其中,出席会议的社会公 众股股东全部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四)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后,预计可募集资金人民币3-4.2亿元(未扣除发行费用),拟投资以下 项目:
    1、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2、年产15000吨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项目;
    3、东庞矿选煤厂技改工程项目;
    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出现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若本次配股募集资 金不能满足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差额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配股有效期
    本次配股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与公司配股相关的具体事宜,包 括但不仅限于确定具体的配股实施方案等, 并授权董事会在配股完成后对公司章程 进行相应的修改。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配股不涉及关联交易。
    以上方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九、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服务协议的补 充协议》;
    公司租赁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村办公楼面积1560平方米和显德旺办 公楼面积2075平方米,公司按年度向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租金,租金为 每平方米每月10元。另外,公司为了改善职工的福利待遇,利用邢台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现有生活福利设施,同意自2001年1月1日起向邢台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 司支付工资总额5%的福利费。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予以回避。 有效表决股数总计2.9万股。经表决,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增资配股资格审查的议案》;
    经表决,32502.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彭山涛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 师认为,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大会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各 项议案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