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于2005年6月23日与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腾格里(Ⅰ)区煤气层勘查项目合作协议》,公司将在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进行的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投入资金完成勘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腾格里(Ⅰ)区1245k㎡范围内的煤气层和煤炭资源,该项目生产前的勘查成果收益本公司占70%,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占30%。待前期勘查工作结束后,选择较好靶区进行详查,具备转让条件时,将勘查成果转让给由本公司控股的新组建的公司。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告此事件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