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 年5 月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5 年6 月17 日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5年6 月21 日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现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结构变动的原因
    2005 年6 月17 日,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即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的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份情况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520,000,000 -520,0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454,200,268 454,200,26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263,198,928 +65,799,732 328,998,660 股份总额 783,198,928 0 783,198,928
    三、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时间表
序号 项目 持股数量 上市时间 1 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获权对价股份数量 65,799,732 2005年6月28日 2 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54,200,268 2007年6月27日
    附注: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如下:
    一、邢矿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18 个月内,邢矿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金牛能源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且出售价格必须高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当前最低出售价格为:金牛能源股票2005 年4 月29 日收盘价格14.39 元按2004 年年度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除权调整后的水平,即8.71元/股。最低出售价格将按以下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1、股权分置改革实施造成的股价变化不进行调整;
    2、在金牛能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当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最低出售价格的调整办法及计算公式如下:
    (1)送股或转增股本:P=P0/(1+n);
    (2)派息:P=P0-V;
    (3)送股或转增股本并同时派息:P=(P0-V)/(1+n);
    其中:P0 为当前最低出售价格(即8.71 元/股),V 为每股的派息额,n 为每股的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P 为调整后的最低出售价格。
    四、备查文件
    1、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提示。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6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