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05年6月24日,即:2005年6月24日下午三点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可获得支付对价。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05年6月24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2.5股股份对价。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如下: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5年6月24日。
    2、 2005年6月27日,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获权对价股份;公司股票、可转债停牌一天;可转债暂停转股。
    2005年6月28日,公司股票、可转债复牌,全天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金牛能源"变更为"G金牛",可转债恢复转股。
    3、对价支付的股票上市流通日:2005年6月28日。
    4、2005年6月28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2005年6月29日,公司股票设涨跌幅限制,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特此提示。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