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2005 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 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 明细类别 关联人 2005年预计 占同类交易 2004年 类别 总金额 的比例 发生额 采购原材料 材料 邢矿集团 1720 14.96% 5624.67 煤研所 1730 煤机公司 152 东庞多经 2000 合计 5602 销售商品 煤炭 邢矿集团 500 3.57% 12300.96 煤研所 30 煤机公司 224 金盛磁材 84 电力 邢矿集团 1802 金盛磁材 400 双利 45 东庞多经 25 蒸汽 邢矿集团 544 金盛磁材 1 双利 108 材料 邢矿集团 4000 东庞多经 833 合计 8596 接受劳务 修理服务 邢矿集团 492 30% 443.5 工程公司 950 运输服务 邢矿集团 432 劳务 邢矿集团 483 煤研所 60 东庞多经 423 合计 2840 24.93% 8974.99 购买设备 邢矿集团 6500 煤机公司 1000 煤研所 500 合计 8000 总计 25038 27344.12
    注:“邢矿集团”指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机公司” 指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煤研所”指河北煤炭科学研究所;“工程公司”指邢台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庞多经”指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庞矿多经公司;“金盛磁材”指河北金盛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双利”指河北双利环保制品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邢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邢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 号,注册资本为103,326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存良,主营业务范围为煤炭、出口商品、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焦碳、医疗器械、旅游用品、家俱、木材、包装材料(国家统一组织联合经营的16 种出口商品除外)、进口商品、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 种进口商品除外)。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76.47%的股份,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4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306,924 万元,净资产240,687 万元,2004 年实现利润总额24,352 万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预计本公司与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6,473 万元。
    (二)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石家庄市跃进路111 号,法定代表人高同燕,注册资本5,414 万元,经营范围为:煤矿专用设备、煤田地质勘探设备、备件液压件、建筑材料、随车起重运输车、通用电子产品(煤矿专用)、高效散热元件、制冷设备、金刚石及粉末冶金制品、柴油机、一二类压力容器;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规定除外);
    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进出口项目;住宿饮食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系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28,859.76 万元,净资产12,244.92 万元,2004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30.02 万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预计本公司与石家庄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76 万元。
    (三)河北煤炭科学研究所
    1、基本情况
    河北煤炭科学研究所注册地址为邢台市郭守敬大街23 号,法定代表人杜木民,注册资本466 万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设计;物探、化探;工程拆除爆破;注浆加固;桩基检测;矿井支护材料、机电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煤炭深加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北煤炭科学研究所系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河北煤炭科学研究所资产总额为2,270.67 万元,净资产917.53 万元,2004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9.09 万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预计本公司与河北煤炭科学研究所2005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320万元。
    (四)邢台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邢台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邢台市八一大街86 号,法定代表人索志华,注册资本5,100 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按资质等级承揽建筑安装工程、建材测试。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台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系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邢台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7,401.66万元,净资产5,149.16 万元,2004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3.04 万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预计本公司与邢台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50 万元。
    (五)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庞矿多经公司
    1、基本情况
    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庞矿多经公司注册地址为邢台市内丘县东庞矿,法定代表人为张纪庚,注册资本63 万元,经营范围为锚杆、缝纫、印刷、纯净水、商业。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庞矿多经公司的实际控控制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庞矿多经公司资产总额为1,404.10 万元,净资产94.67 万元,2004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44 万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预计本公司与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庞矿多经公司2005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81 万元。
    (六)河北金盛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河北金盛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邢台市沙河县显德汪矿,法定代表人张文敏,注册资本4,000 万元,由集团公司与邢台崆山塑料门窗型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集团公司出资3,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公司经营范围为:软磁铁氧体磁芯、磁粉及电子器件。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北金盛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系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河北金盛磁性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512.89万元,净资产2,486.01 万元,2004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703.68 万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预计本公司与河北金盛磁性材料有限公司2005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85 万元。
    (七)河北双利环保制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河北双利环保制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邢台市桥西区邢台矿,法定代表人郑存良,注册资本3,200 万元,由集团公司与菲律宾双赢利制衣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其中集团公司出资2,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纸浆环保餐具、用具制品。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河北双利环保制品有限公司系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截止2004 年12 月31 日,河北双利环保制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971.16万元,净资产1,340.10 万元,2004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70.03 万元,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4、预计本公司与河北双利环保制品有限公司2005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3 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有关采购原材料、购买设备、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按市场价确定交易价格。
    2、有关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由双方根据公允的原则友好协商确定。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本着就近互利的原则,将公司生产的煤炭、电力、蒸汽、材料销售给关联方,同时从关联方购入材料、设备,接受劳务,满足公司生产所需。
    2、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生产的产品特别是电力、蒸汽的销售,也有助于公司及时采购到所需的材料、设备,同时保证公司设备修理、运输服务及时有效。交易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公司11 名董事中有3 名属关联董事,3 名关联董事回避后,公司8 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了该项议案。公司2004 年与关联单位实际发生的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购买设备交易额分别为5,624.67 万元、12,300.67 万元、443.5 万元、8,974.99 万元,分别比合同金额超出了1,578.67 万元、2,450.67 万元、43.5 万元、3,974.99 万元。董事会对公司2004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邢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发生的采购材料、销售商品、接受劳务、购买设备等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人于2005 年3 月11 日签署了《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对定价原则、结算办法、生效条件及日期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协议约定,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备查文件
    1、《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3、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 年3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