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4年8月11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05年2月1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由于2005年2月11日为非交易日,正式转股日2005年2月16日开始),公司已于2005年2月5日刊登了《关于“金牛转债”实施转股事宜的公告》,详细情况请见《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特提醒投资者注意。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