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7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2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刊登于2004年8月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本次发行,投资者亦可到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发行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70,000万元
    3、票面金额:100元/张
    4、发行数量:700万张
    5、发行价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转债期限:5年(自本次发行之日起)
    7、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6%,第二年1.8%,第三年2.0%,第四年2.2%,第五年2.5%。
    8、付息方式:公司每年付息一次。计息起始日为金牛转债发行首日,即2004年8月11日(计息日)。付息登记日为2005年至2009年每年的8月10日。在付息登记日当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金牛能源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利息(若付息登记日为非交易日,则以付息登记日的前一个交易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为基准)。发行人将在付息登记日之后5个交易日之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及之前已转股的金牛转债持有人无权再获得当年及以后的利息。
    9、初始转股价格:10.81元/股,以本次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三十个交易日 “金牛能源”股票收盘价格的算术平均值10.80元为基准,上浮0.1%。
    10、金牛转债担保人: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
    11、转股起止日期:本次金牛转债的转股期为自发行之日起6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2005年2月11日至2009年8月11日)。
    12、发行时间:即申购日,2004年8月11日(T日),指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发行的日期。
    13、发行对象:
    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和深交所交易系统上网定价公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帐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和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金牛转债发行初步确定: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上网定价发行的数量为发行总额的50%,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的数量为发行总额的5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按照网上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可在初定的网下配售数量和上网定价发行数量之间做适当回拨。回拨的具体方法为:
    (1)若网上、网下均超额认购,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启动回拨机制,使上网定价发行比例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2)若网上网下有一方超额认购、一方认购不足,则认购不足方有效申购获得全额配售后,剩余转债回拨至超额认购方;
    (3)若网下和网上有效申购均不足,则所有有效申购获得全额配售后,剩余转债由承销团包销。
    15、申购代码为“070937”,申购名称为“金牛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0张(1,000元),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的申购数量上限为700万张(7亿元)。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同一股票账户只可申购一次,不得在几个证券交易网点多次申购,重复申购无效,资金不实的申购亦视为无效申购。
    16、承销方式: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17、发行地点:
    (1)网上发行地点: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2)网下发行地点: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进行。
    18、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19、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的金牛转债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网下机构投资者配售的《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机构投资者预约申购表》可从国泰君安证券网站(http://www.gtja.com)下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11日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