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4日上午9时在江苏华西村金塔会议室召开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包丽君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成宝先生到会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5人,代表股份2268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4.91%,均为非流通股股东。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4年实现净利润6490.30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649.03万元和提取5%的公益金324.5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763.58万元,减去分配2003年度现金红利840.95万元、红股3363.82万元,共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2075.57万元。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以公司200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现金红利的金额目前无法确定,剩余利润结转下年度。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0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公司可转换债券正处于转股期,2004年9月,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西转债”1000元转成公司发行的“华西村”股票152股,公司的总股本从302,743,440股增加到302,743,592股。根据公司股本的变化,公司相应的注册资本也增加到302,743,592元。为此,此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后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04年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763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4、审议通过《关于减少中外合资江阴华西特种纺织品有限公司投资规模的议案》;
    为降低投资风险,稳步发展无纺布生产,现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征得合作方的同意,对该合资项目作如下调整:
    (1)投资总额由原来的2950万美元调整为8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1200万美元调整为650万美元,双方以现汇出资,出资比例不变。我公司出资额为487.5万美元,折人民币为4046.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外方出资额为16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
    (2)投资规模调整后,该项目仍按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方案实施,通过引进外资以补充流动资金。
    (3)合资双方在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后的两个月内,按新调整的出资额全部到位。
    (4)在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后,合资双方将按新调整的方案重新签署修改后的合同、章程,并到原批准机关和工商登记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2268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许成宝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