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华西转债”按票面金额从2003年9月1日(“起息日”)起开始计算利息,票面利率第一年为1.6%;
    2、每手华西转债面值1000元,第一年利息为16元(含税);
    3、债权登记日为2004年8月31日;
    4、除息日为2004年9月1日。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3年9月1日发行4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西转债”),截至2004年9月1日,发行期已满一年。根据《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现将“华西转债”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付息方案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规定:“华西转债按票面金额从2003年9月1日(发行首日)起开始计算利息,票面年利率第一年为1.6%。”华西转债付息方案为:按票面金额从2003年9月1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每手(即10张)华西转债(面值1000元)派息16元(含税),本次付息对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代扣20%个人所得税。扣税后,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每手(即10张)华西转债(面值1000元)实收利息12.8元。
    二、债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规定:“华西转债利息每年支付一次,自发行之日起每满一年的该日为付息日,即2004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2006年9月1日、2007年9月1日、2008年9月1日为付息日,付息日的前一日为付息债权登记日。对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华西转债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可转债利息。若以上约定的付息债权登记日期为非交易日,则以上述日期的前一个交易日为付息债权登记日。”
    本次华西转债的债权登记日为2004年8月31日,除息日为2004年9月1日。
    三、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04年8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华西转债”持有人。
    在债权登记日当日申请转股以及已转股的华西转债,无权再获得当期及债券到期前各期的利息。
    四、利息支付方式
    本次华西转债所派利息将于2004年9月1日通过债券持有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华西金塔四楼
    咨询电话:0510-6217149 6217188
    传 真:0510-6217177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