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集团),属国有控股企业,实际控制人为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本公司66.50%股份,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近日接到双马集团通知,获知根据绵阳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拟对其所持有的双马集团全部国有股权进行转让。转让方式:依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拟于近日在《金融投资报》和中国科技城产权交易网上公开披露双马集团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股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如果转让成功,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双马集团的职工安置方案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改制方案也获得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