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收购的绵阳市川马水泥厂改制为有限公司,本公司与四川双马水泥(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四川双马绵阳建材有限公司,该项 共同投资正值新规则颁布不久,由于理解上存在偏差,忽视了其属于关联交易的性 质以及进行关联交易临时公告事项,特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关作补充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1年8月8日,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集团 公司共同设立四川双马绵阳建材有限公司的议案》,披露于2001年年度报告中(刊 登在2002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出资协议书》于2001年8月9日签订。
    由于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的达成,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 均未回避。
    二、关联方介绍
    1、本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江油市二郎庙镇,法定代表人:唐月明, 注册 资本:31941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水泥及制品;机械设备的加工、 维 修、及安装。2001年度净资产52286.62万元;净利润5121.40万元。
    2、集团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江油市二郎庙镇,法定代表人:唐月明, 注 册资本:19240万元,集团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始建于1956年,是国家520户重点 国有企业之一。经营范围:矿石开采及销售;建筑材料技术咨询及综合服务,机电 设备安装、维修及零部件制造,汽车运输及维修。2001年度净资产44069.37万元; 净利润1276.6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设立的四川双马绵阳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地为绵阳市石马坝镇,法定代表人: 邵柯夫,主营:自产自销水泥,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60万元,本公司占该公司注册 资本的99.05%,集团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0.95%。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出资人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出 资人依照公司章程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风险共担,利益分配按出 资比例分成。
    四川双马绵阳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6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收购的绵阳 市川马水泥厂全部实物资产1050万元(评估价)出资,集团公司出资现金10万元。 双方出资如数到位,现金存放在公司专用帐户上,实物资产依法办理了财产转移手 续,该公司已于2001年10月完成注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关联交易的目的是将收购的绵阳市川马水泥厂改制为有限公司,此项关联交易 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造成任何损害。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双马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协议。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