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1年6月19 日在公司 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 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月明女 士主持,会议逐项审议并形成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2001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0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每10股送红 股2股、用公积金转增6股的方案。由于股本的增加, 公司的注册资本因此发生了变 化。为此,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需作相应的修改:
    1、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31941万元″。
    2、公司章程第二十条修改为:″公司现有股本结构:普通股31941万股, 其中 发起人持有215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32%,社会公众股东持有10440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32.68%″。
    3、公司营业范围修改为″制造、销售水泥及制品;机械设备的加工、 维修、 安装″。
    本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200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的200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了以 2000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的方案。由于国家股股东( 已获川财企[2001]117号文批复)、法人股股东均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本次配股权, 本次实际只对社会公众股东实施配股,配售股份总额为1740万股。 此配股方案经批 准并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章程亦应作相应的修改:
    1、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681万元″。
    2、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为″公司现有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额为 33681万股, 其中发起人持有215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84%,社会公众股持有12180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36.16%″。
    本议案第二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本次配股方案 并由本公司成功实施后生效。
    二、关于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江油双马熟料制造有限公司、江油双马 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江油双马实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见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于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双马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的议案(见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于召开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见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