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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5 证券简称:S川双马 项目:公司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2006-12-30 打印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接受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委托,负责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7年1月22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作为公司董事会,征集人仅对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函。

    2、征集人保证本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指定报刊上公告本函,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本函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

    5、本函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ICHUAN SHUANGMA CEMENT CO.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股票简称: 四川双马

    股票代码: 000935

    法定代表人:唐月明

    设立时间: 1998年10月20日

    注册地址: 四川省江油市二郎庙镇

    办公地址: 四川省江油市二郎庙镇

    邮政编码: 621716

    电话: (0816)3721498

    传真: (0816)3721498

    联系人: 蒲小洪

    电子信箱: smzq@my-public.sc.cninfo.net

    公司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水泥及制品;机械设备的加工、维修、安装。

    三、本次征集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拟审议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四、相关股东会议的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2007年1月1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7年1月13日至2007年1月21日期间的工作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函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所有复印件上须由个人股东签字。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按本函指定地址送达。采取专人送达的,以本函指定收件人的签收日为送达日;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四川省江油市二郎庙镇

    收件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蒲小洪

    邮政编码:621716

    电话:(0816)3721498、(0816)3724220

    传真:(0816)3721498

    未在本函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5、授权委托规则

    委托投票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后,由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见证律师”)按下述规则对提交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本函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应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函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2006年1月12日交易结束时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

    6、其他

    (1)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视为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除征集人外又委托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的,且在现场会议召开前未以书面形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授权委托的,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视为委托股东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认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方案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中小股东亲临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投票权报告。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七、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函涉及内容进行了详细审查,保证本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召开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的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征集人(被授权委托人)声明:征集人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投票委托征集函》,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07年1月22日召开的现场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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