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收到《商务部关于同意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增资并购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外商独资投资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06]2200号)。该批复的主要内容为:同意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集团公司”)的投资方将其持有双马集团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股权转让后双马集团公司整体变更为外商独资投资性公司,公司名称不变,注册资本变更为5405万美元,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出资5405万美元,占双马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双马集团公司原投资设立的内资企业性质不变。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