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2月22日本公司领取到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永城矿区刘河煤矿采矿许可证,取得永城矿区刘河煤矿采矿权。刘河煤矿位于河南省永城市刘河乡,矿区面积6.89平方公里,地质储量2268万吨,可采储量1121万吨,主采煤层二2煤,煤层厚度0.9-5.09m,平均2.67m,属低灰、特低硫、低磷、高发热量的优质无烟煤。井田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偏中等,低瓦斯,煤层不自燃,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主要生产系统能力45万吨/年,服务年限为26.7年,项目总投资1.47亿元,建设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建设工期37个月。矿井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年利润1400万元。
    刘河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开工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为保证矿井的正常接替,发展壮大煤炭主业,在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开发建设刘河煤矿。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开发建设刘河煤矿将扩大公司后备资源储量,促进公司的持续稳步发展;同时也有利于避免、减少与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关联交易问题。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刘河煤矿采矿许可证
    (3)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刘河矿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23日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3年10月2日,本公司与禹州市地方煤炭运销有限公司签定了《泉店井田探矿权转让协议》,同意受让河南省禹州矿区泉店井田探矿权;参照禹州市地方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已经完成的勘探投入情况,受让价格为人民币2880万元,受让资金来源为自筹。
    禹州市地方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2 月,法定代表人杜创业,法定住所暨主要办公地点是河南省禹州市滨河路,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万元,企业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煤炭、焦炭、建筑材料销售等。本公司与禹州市地方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泉店井田探矿权位于河南省禹州矿区东部的禹州市和许昌县之间,矿井面积约18.07平方公里,主要可采煤层为二1煤,平均厚度6.5m,为低灰、特低硫、低磷、高热值的烟煤。井田地质储量13900万吨,可采储量8092万吨,初步设计矿井生产能力120万吨/年,服务年限48年。
    公司受让泉店井田探矿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此项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取得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泉店井田探矿权证书,正在组织力量进行精查勘探及地质报告评审工作,将尽快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采矿权,及时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立项申报,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公司受让泉店井田探矿权有利于扩大公司后备资源储量,发展壮大煤炭主业。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泉店井田探矿权转让协议》
    (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泉店井田探矿权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