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3年11月27日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0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15900万股、社会公众股9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股息2.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和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送股息2.24元现金),共计派息70,000,000.00元。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12月10日,除息日为2003年12月1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3年12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股息,将通过其托管的证券商在2003年12月11日划入其资金帐户。
    2、国有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划入其指定帐户。
    五、咨询办法
    咨询电话:0370—5114055 0370—5982722
    传 真:0370—5114822
    联系地址:河南省永城市新城区光明路17号
    联 系 人:王培顺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03年中期审计报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