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46号文核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股份”)于2002年6月配股2132万股。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了神火股份本次配股主承销商。
    神火股份已于2003年3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2002年年度报告。按照贵会发布的《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03年3月25日至3月26日,委派专人对神火股份进行了回访。回访人员实地考察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查询了该公司相关资料,并与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交流,现将回访情况报告如下:
    一、神火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神火股份2001年度配股实际配售2132万股,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8317.77万元,募集资金已经于2002年6月11日全部到位。本次配股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5034.20万元,剩余资金3283.6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止回访日,神火股份配股募集资金已按配股说明书所述项目进行投入,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回访日,神火股份已累计完成募集资金投资133,654,285.30元,补充流动资金32,836,000.00元,其余资金116,687,434.70元全部存储于神火股份驻地的商业银行,资金存放安全。具体投入金额及进度如下表:
    表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投资计划 投资回 第一年 第二年 收期(年) 1 新庄铸造型焦厂技术改造项目 5280 3218 2062 3.82 2 葛店选煤厂技术改造项目 4999 3879 1120 7.3 3 新庄选煤厂储装运系统技术 改造项目 4738.73 2955 1783.73 5.05 4 新庄型煤厂技术改造项目 5261 3067 194 4.12 5 新庄选煤厂浮选配套技术 改造项目 4755.47 2874 1881.47 6.94 6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283.60 3283.60 合计 28317.80 19276.60 9041.20 表二:募集资金实际运用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计划投 截至回访日 完成投 资总额 实际投资 入比例 1 新庄铸造型焦厂技术改造项目 5280 2958.08 56.02% 2 葛店选煤厂技术改造项目 4999 1759.83 35.20% 3 新庄选煤厂储装运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4738.73 3037.98 64.11% 4 新庄型煤厂技术改造项目 5261 2765.06 52.56% 5 新庄选煤厂浮选配套技术改造项目 4755.47 2844.47 59.81% 6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283.60 3283.60 合计 28317.80 16649.02
    2、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说明
    截至回访日,神火股份配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与配股说明书的承诺项目完全一致。上述配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目前处于基建阶段。其中,新庄选煤厂储装运系统技术改造、新庄选煤厂浮选配套技术改造两个项目在施工中因优化设计、对设备采购等环节推行招议标和比价采购,实际投资数额较原计划投资数有部分节约。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工程收尾工作,且已部分投入生产,初见成效,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一致。
    新庄铸造型焦厂技术改造、葛店选煤厂技术改造、新庄型煤厂技术改造三个项目没有达到原定计划进度,主要原因是:
    (1)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晚于预计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
    (2)新庄铸造型焦厂、新庄型煤厂技术改造项目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科技含量和自动化程度高,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大,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需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技术研究和创新,因此项目实施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3)上述项目所需部分专用、新型设备没有及时到货,对神火股份的工程建设进度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与神火股份有关管理人员的交谈,2003 年度神火股份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投产早见效益。
    二、神火股份资金管理情况说明
    神火股份该次配股募集资金于2002年6月11日到公司指定帐户,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中洲光华验字〖2002〗第007号《验资报告》。为高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神火股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订了专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严格履行相关的批准程序。截至回访日,配股募集资金除投入配股说明书承诺项目,剩余资金均存放于神火股份驻地的商业银行,资金存放安全,未曾发生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和用于委托理财的情况。
    三、神火股份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神火股份在本次配股时,未进行盈利预测。该公司2002年实现主营收入71670.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2%;2002年度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为10.5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11%,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四、神火股份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情况
    神火股份主营业务是煤炭的生产、洗选加工与销售、发电,全年生产煤炭300.08 万吨,较上年减少0.86%;销售煤炭295.32 万吨,较上年减少3.63%;供电7197.89 万度,较上年增长25.29%,实现了产销平衡。2002 年度,我国煤炭行业经营状况和运行质量持续好转,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煤炭价格总体上稳中有升。2002年神火股份围绕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进一步加大了营销和创新力度,调整产品和用户结构,取得显著成效,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通过本次配股,神火股份提高了煤炭洗选能力,随着型煤及型焦煤规模化生产,产品结构得到优化,主营业务进一步加强。
    五、神火股份配股可流通部分上市以来的二级市场走势情况
    神火股份2001年度配股可流通部分2100万股于2002年6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配股价格为人民币13.60元/股,按2001年业绩计算的市盈率为31.4倍。配股上市交易首日收盘价为13.87元,较配股价涨幅为1.69%。自配股上市流通日至回访日,该公司股票最高收盘价为15.08元(2002年6月24日),最低收盘价为10.17元(2003年1月3日)。根据神火股份二级市场走势情况及配股完成至回访日的大盘走势情况,本公司认为神火股份配股价格比较合理。
    六、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神火股份2001年度配股承销期间,本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的要求,在配售发行中不存在私自截留或买卖神火股份股票的行为。同时,本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建立了包括与投资银行业务有关的完整的内控制度,遵循内部防火墙原则,使投资银行部门与研究部门、经纪部门、自营部门在信息、人员、办公地点等方面实行了有效的隔离,由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本公司在本次配股发行前后没有发生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的情况。
    七、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1、本次配股工作过程中,神火股份董事会承诺: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今后不再进行委托资产管理或其他形式的委托理财。根据神火股份的说明,自配股实施期间至回访日,神火股份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行为。
    2、神火股份董事会承诺:在2001年度股东大会中就公司与关联公司河南神火光明建筑安装公司签订的总金额为4370万元的五份建筑安装合同,进行追加审议。通过查阅神火股份相关的股东大会文件,神火股份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4月30日召开,追加审议并通过了该关联交易。
    3、神火股份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本次配股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神火股份200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11%,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4、神火股份承诺:对于本次配股,不向参加配售的有关机构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补偿。根据神火股份的说明,神火股份未发生违反该承诺的行为。
    5、在此次承销配股过程中,华泰证券未曾向神火股份提供“过桥贷款”或融资担保。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公司与神火股份均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九、本公司内核小组对回访情况的总体评价
    华泰证券内核小组对该回访报告进行认真核查,内核小组认为:回访报告客观地反映了神火股份本次配股后的经营情况、资金管理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客观地说明了神火股份本次配股后的二级市场走势、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和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本次回访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
    特此报告。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