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一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11月11日在公 司本部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 全体监事和公司总经理 列席,由董事长李志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鉴于公司董事会任期已满三年,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主要发起人股东提名,董事会同意推荐李志经、赵奇、李孟臻、陈靖欣、 刘合祥五位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设立独立董事2名, 并提交临时 股东大会选举审议(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二、鉴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期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注册变更事宜。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设立独立董事,因此, 需修改《公司章 程》。董事会提议《公司章程》第77条增加如下条款: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 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它与公司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资格;2、具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所要求的独立性;3、具备上 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4、具有五年以上管理、法律或其它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5、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的其 它条件。
    鉴于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永城市纸业公司已依法改制成为永城市纸业有限责任 公司, 董事会提议《公司章程》中涉及“永城市纸业公司”的条款根据实际情况修 改为“永城市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决定召开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1年12月13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河南省永城市新城区光明路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2)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4)鉴于公司营业执照期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变更事宜;
    (5)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会议登记手续
    (1)欲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请在会议前10日以电话、传真、 邮件等方 式通知本公司联系人,进行会议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股东帐户; 股东代理人应持股东授 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持有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6、股权登记日:2001年11月23 日下午收市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
    7、注意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公司地址:河南省永城市新城区光明路
    联系电话:0370-5114055
    传真:0370-5114822
    邮政编码:476600
    联系人:王培顺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3日
    附一、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李志经先生,57岁,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商丘地区交通局副局长、永城矿务局 副局长等职,现任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赵奇先生,51岁,大专,高级会计师,曾任永城矿务局财务处处长、永城矿务局总 会计师、副局长,现任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李孟臻先生,44岁,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葛店煤矿总工程师、永城矿务局总工 程师,现任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
    陈靖欣先生,52岁,大专,高级政工师,曾任永城矿务局办公室主任、组宣部部长 等职,现任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刘合祥先生,58岁,高中,高级政工师,曾任永城矿务局工会主席、河南神火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