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4年7月16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0亿元5年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华菱转债”,债券代码为125932)。2004年8月3日华菱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于2005年1月16日进入转股期。
    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菱管线”,股票代码为000932)自2007年3月6日至4月17日,已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4.3元/股)的130%,即高于5.59元/股,满足了华菱转债的赎回条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公司可转债转股期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的公司可转债。当赎回条件首次满足时,公司有权按面值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知)之前未转股的公司可转债。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当年不再行使赎回权”,本公司决定行使赎回权,将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华菱转债”全部赎回。
    公司分别于2007年4月25日、4月27日、4月30日、5月10日、5月17日、5月24日及5月28日至5月30日共九次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网上发布了“华菱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华菱转债”已于2007年5月31日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按“华菱转债”面值的105%,即105元/张(含当期未付利息,扣除当期未付利息税20%,个人和基金持有的“华菱转债”赎回价格为104.65元/张)赎回了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全部“华菱转债”。“华菱转债”定于2007年6月8日摘牌。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