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2005年12月28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了关于在2006年1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形式:通讯表决方式。
    三、会议发出表决票5份,收到表决票5份。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向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该项议案的审议是按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