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10月11日,本公司(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编号:0509290001),2005年10月10日,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647,423,125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Mittal Steel CompanyN.V.(米塔尔钢铁公司)的过户手续已经全部完成。本次过户完成后,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65,076,8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673%,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发起人国有法人股。Mittal Steel CompanyN.V.(米塔尔钢铁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47,423,12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67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定向法人外资法人股。
    有关本次股份转让的《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和《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米塔尔钢铁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报告书》分别刊登在2005年9月1日、2005年9月10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
    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米塔尔钢铁公司作出如下承诺,双方协商同意参加华菱管线股权分置改革并执行对价安排。在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尽快与本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委托本公司董事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编号:0509290001)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