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
    1、 召开时间: 2005年7月25日上午9:00
    2、 召开地点: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111号华菱大厦20楼公司总部会议室
    3、 召开方式:记名投票方式
    4、 主持人:公司董事孙显同
    5、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13153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51%。出席会议的股东全部为非流通股东,无公众流通股东参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修订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1537.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
    1、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31537.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回购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131,537.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同意131,537.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表决情况:同意131,537.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回购股份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131,537.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回购股票的时机(包括回购的价格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131,537.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授权董事会在股份回购完毕后办理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131,537.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131,537.5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监事签名的本次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