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5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可转债付息公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现对原公告予以更正:
    2004年度华菱转债派息方案更正为:每10张华菱转债(面值1000元)派息10元,扣20%个人所得税后,个人投资者和基金实际每10张派息8元。
    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的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更正。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