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9日,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安集团)经多次友好协商,就双方结成战略 伙伴关系达成框架性协议,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信业务
    本公司对信息通信领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涉足。目前已在广东通信网络项目和 北京数据中心项目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处于产业转型的宝安集团将积极涉足该领 域,并将与本公司进行全面合作。
    二、生物医药业务
    宝安集团以其控股的马应龙药业集团公司为龙头,通过树立品牌、 完善营销网 络、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使其在生物医药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本公司下属 的北京四环制药厂则具有很强的研发能力, 目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药品种达十 三个,宝安集团和本公司将在产品研发和销售方面展开合作。
    三、房地产开发建设业务
    房地产开发是宝安集团的传统支柱产业, 同时宝安集团还在全国部分主要城市 拥有可观的土地储备。本公司在开发建设方面则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一支训练有素的 队伍,地处首都又使得公司具有地缘优势。 宝安集团和本公司在房地产开发建设方 面将形成优势互补型的合作。
    四、风险投资业务
    宝安集团已成立中国宝安集团创新科技园有限公司, 已在科技园建立风险投资 基金。本公司已注册成立北京中关村青年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从事风险投 资。在这一领域内,宝安集团和本公司将在人才和资金方面进行合作。
    本公司和宝安集团均认为双方在上述各个领域的战略合作是优势互补, 是强强 联合,将极大地促进彼此的发展。该协议签署后,双方将组成专题工作小组制订具体 合作方案。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