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 4月11日上午9 : 00在北京宽沟招待所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
    (1)2001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求, 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 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着审慎经营、规范 运作、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在内部管理方面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管 理的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公 司的规范运作。
    (2)报告期内, 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 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001年12月18日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自查结果发表独立意见:自查结果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
    (3)2001年度,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出具的审计报告, 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0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 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的原则。
    (4 )除北京城市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因依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阶段投资 使本公司未能如期使用募集资金外,本公司1999年度募集资金中实际投入的其它项 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5)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 没有 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
    (7)报告期内,公司为参股公司巨额担保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受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也就此事对公司下发了《监管意 见书》。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0月31日就此事项形成意见,并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监事会认为:公司应汲取此事的经验教训,确保公司规 范运作。
    2、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85,162,977.62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8,516,297.76元,提取10%公益金8,516,297.76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130,382.10元。本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0,298,630.77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138,429,012.87元。以200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7484 .69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7,484,694元。 尚 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0,944,318.8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5、 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拟在2002年度分配利润1~2次;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 比例不低于30%;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50%;分配方式 主要采用派现或送红股或转增相结合的形式。
    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发展和盈利情况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公司决定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2年度的审计机构。
    7、 审议通过对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所 涉事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涉及事项并不影响公司200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 决算报告的数据。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明基本反映了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情况。公 司要切实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对已发生的担保要采取有效措施尽量解除,从而减 少担保数额,尽可能化解或有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