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2001年8月31日,就双方2000年5月签署《对等担保协议》的履行情况及其善后处理 一事,签订了《谅解备忘录》,具体内容如下:
    1.对双方已发生的互保事项(即甲方为乙方担保5000万元及乙方为甲方担保1亿 元),由甲、乙双方争取在近期但不迟于12月31 日前与各自的贷款银行进行协商, 采取还款、换保或实物抵押等方式解决,以解决双方的担保责任;
    2.从2001年8月31日起《对等担保协议》暂缓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