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的8,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将于2007年1月22日到期,公司拟偿还贷款本金500万元,向该行申请续贷,该笔贷款由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彩集团”)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同意以所持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股股权(本公司持该公司19,191.73万股,占总股本的91.39%)质押给光彩集团作为反担保。
    对上述担保所有董事均投赞成票,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光彩集团与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此项担保经股东大会表决时无需回避表决。
    以下为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492,229,205.73元
    负债总额:108,888,261.80元
    其中:短期借款:无
    长期借款:无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无
    净资产:383,340,943.93元
    主营业务收入:无
    利润总额:-1,297,564.45元
    净利润:-1,297,564.45元
    资产负债率:22.12%
    以上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指标依据2006年度第三季度会计报表提供。
    3、董事会意见
    鉴于该笔贷款系本公司自行使用,如按期偿还或续贷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同时公司应积极采取合法措施防范化解反担保风险。
    4、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详见当日公告2007-007《对外担保公告之一》。
    鉴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通知》规定的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故此上述担保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