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修订、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5 年12 月31 日上午9 时;
    2、召开地点:北京湖北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张贵林董事;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8 人、代表股份297,015,8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4.0123%。
    2、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15,800 股、占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0042%。
    3、公司4 名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4、公司聘请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王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监事余上先生、法人股股东代表胡景山先生和社会公众股股东刘晓峰先生担任监票人: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简历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表决结果:
    张贵林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段永基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荣自立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李建同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周伟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雷振海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刘哲生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鲍克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邢德海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廖国华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张元林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李蓬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王保忠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陈远玲女士,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公司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
    表决结果:
    余上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陈秀敏女士,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张永平先生,同意297,0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同意15,800 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大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3、通报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情况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阳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六年一月五日
    张贵林先生,1963 年4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历任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机电研究所工程师兼院团委副书记,广西兴安县副县长,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科研处副处长,北京海丰技术公司总经理,农业部农机化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二轻工业总公司总工程师,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段永基先生,1946 年7 月出生,研究生。历任四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OA 部部长,四通集团公司副总裁,总裁兼CEO。现任四通集团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荣自立先生,1953 年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北京市住宅四公司党委副书记、书记,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现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李建同先生,1946 年11 月出生,大专学历,估价师。历任北京市朝阳区建委副主任、主任,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副区长,现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周伟先生,1957 年10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副总会计师。现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会计师,本公司副董事长。
    雷振海先生,1950 年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英国皇家特许营造师。历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海外部副经理兼毛里求斯经理部经理,海外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海外部经理。现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本公司董事。
    刘哲生先生,1946 年12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北京市住宅建设总公司劳资处副处长,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劳动资源部经理。现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董事。
    鲍克先生,1963 年2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室主任,北京贸促会副会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副总经理,北京经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邢德海先生,1940 年12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二轻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特聘董事。
    廖国华先生,1956 年2 月出生,博士学位,教授。历任中国矿业大学教务主任、副院长,北京市海淀区区委书记助理、教委主任。现任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张元林先生,1974 年8 月出生,管理工程硕士。历任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高级经理。
    李蓬先生,1971 年3 月出生,美国University of New HampshireMBA。历任美国TERADYNE INC.投资分析师,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王保忠先生,1965 年8 月出生,会计学硕士、金融学博士、美国罗斯福大学MBA,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财务部会计师,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部门副经理,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中国北京国际经济合作公司副总经理兼北京国元投资顾问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远玲女士,1963 年12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律师(正教授级),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不良资产处置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会员,曾任吉林省政府法律顾问。
    余上先生,1962 年4 月出生,硕士学位,经济师。历任深圳合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宏银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锐兴融投资咨询公司投资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经理。现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资产管理部经理,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陈秀敏女士,1954 年1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北京市住宅五公司财务科长,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现任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
    张永平先生,1969 年9 月,大学本科。曾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工作,现就职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于冬梅女士,1963 年11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讲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苏东所讲师、四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监事。
    杨永岷先生,1945 年4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北京第四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北京第一住宅建筑工程公司党委书记,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兼保卫处长。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