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0年度股东大 会于2001年6月20日上午9时在北京翠宫饭店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参加会议,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302,323,79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44.7989%,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报告及摘要》(302,323,699股同意, 占出席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0股反对,10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02,323,699股同意, 占出席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0股反对,10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02,323,699股同意, 占出席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0股反对,10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02,323,499股同意, 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0股反对,30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02,310,099股同意, 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5%,13400股反对,300股弃权)。
    公司2000年度实现净利润158,998,162.6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公积金15,899,816.27元,提取10%公益金15,899,816.27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198,530.14元。本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8,702,488.55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175,901,018.69元。以200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67484 .69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1,227,041 .00元。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4,673,977.6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302,311,099股同意, 占出席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8%,11600股反对,1100股弃权)。
    公司决定在2001年度分配利润1—2次;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 的比例不低于30%;2000年度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50%;分配方 式主要采用派现或送红股或转增相结合的形式, 其中现金股息占股利分配的比例不 低于30%。
    上述2001年度拟实施的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根据公司2001 年度实现盈利情况决 定具体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发展和盈利情况 对上述方案进行调整。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302,323,499股同意, 占出席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9%,0股反对,300股弃权)。
    公司决定续聘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1年度的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