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的4,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分别于2004年6月17日、7月2日到期。经与银行方面协商,公司决定以中关村科贸中心写字楼11层、12层剩余部分和17层部分未售房产抵偿中国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合计9,000万元的贷款。此债务重组完成后,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的信用担保相应解除。
    该债务重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全体到会董事投票通过此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债务重组方案有利于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清偿银行逾期贷款,定价合理,没有发现损害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行为。
    上述协议尚未签署,需待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审批后生效。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关村科贸中心系本公司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2004年具备结利条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2亿元,主营业务利润3.39亿元。在该项目上设定抵押面积为59,352.50平方米。其中:抵押给中国银行总行45,983.35平方米(经北京华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华信评字[2004]00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抵押给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市分行海淀支行13,369.15平方米(经北京市中恒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恒业(2005)评字第019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因诉讼仲裁被法院查封面积为3,004.82平方米。
    公司以中关村科贸中心写字楼11层、12层剩余部分和17层部分,合计建筑面积7,702.6平方米的未售房产,全额抵偿中国工商银行新街口支行合计9,000万元逾期贷款本金。上述贷款产生的利息,公司一直按月缴纳,没有发生拖欠情况。转让价格参照中关村科贸中心写字楼出售的均价范围,由债务重组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中关村科贸中心用于抵偿的房产未设定抵押、质押,也没有因诉讼、仲裁被冻结、查封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债务重组盘活了存量资产,减少逾期债务及罚息,有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改善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五月廿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