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0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 议于2001年5月17日上午9∶00在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A座召开。应到董事13名, 实 到董事8名,5名董事授权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主持,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通过以下 决议:
    1、审议关于与歌华集团提供对等融资担保并在近期为歌华集团提供3亿元贷款 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与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签订对等担保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两年内, 双方为对方提供总担保额5亿元人民币以内的多次融资担保。根据此协议, 拟在近 期为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的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2、审议关于为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提供1.5亿元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提供1.5亿元贷款担保, 专项用于福州“友谊大 厦”项目的运作。
    3、审议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01年6月20日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具体事宜详见“关于 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