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诉讼进展情况:
    北京托普天空科技有限公司因委托贷款纠纷一案起诉委托贷款行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闽都支行,贷款方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与担保方本公司为第三人(详见公司2005-002号公告)。
    2005年2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根据合同中解决纠纷的明确约定,被告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闽都支行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截止2004半年度报告,本公司对该项担保计提了600万元预计负债。
    2、公司预计2004年度对该项担保本金余额部分900万元全额计提预计负债,此次计提不影响公司2004年度业绩预告。
    3、备查文件:
    (2005)一中民初字第1106号《民事裁定书》
    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