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17日上午9时在北京湖北大厦(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6号)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名,代表股份286,107,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95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贵林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286,107,583股同意,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公司募集资金106,382万元,其中 77,506万元已按招股说明书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其余28,876万元将变更用于收购四环制药厂(15,583万元)、投资中关村科技软件有限公司(5,100万元)、投资中国光大银行(8,193万元),占筹资总额的27.14%。
    三、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委托,指派王阳律师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王阳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