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北京信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亿元贷款提供续保。
    1、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决定为北京信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北京石景山支行额度为1亿元、期限9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继续提供担保,并要求采取合法措施防范担保风险。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信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远房地产)
    注册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2座408房间
    注册资本: 1,2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林荣强
    经营范围:建设、出售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出租规划范围内的批发、零售用商业设施;维修、保养、保洁规划范围内的房屋。
    与上市公司关系:合作关系
    资产总额:1,182,191,255.68元
    负债总额:1,019,045,052.68元
    其中:短期借款:30,000,000元
    长期借款:600,000,000元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无
    净资产:163,146,203元
    主营业务收入:0元
    利润总额:-6,378,091.08元
    净利润:-6,378,091.08元
    信用等级:待定
    以上信远房地产财务指标依据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供。
    3、董事会意见
    经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信远集团签订4亿元《对等担保协议》,期限为3年。截止2004年7月31日,本公司为信远集团(信远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信远产业投资公司和北京信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为33,900万元,该集团为本公司担保总额为29,000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与信远集团已形成互保合作关系,此笔担保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风险。信远房地产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违反了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规定。对于以上违规部分公司非常重视,以第二届董事会2003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公告的关于公司担保问题《整改报告》为原则,积极按照证监会要求清理整顿违规担保,有效控制或有风险。
    4、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止至2004年7月31日,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44,428.34万元;对直接及间接联营、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为42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00万元。
    截止至2004年7月31日,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24,435.50万元; 对直接及间接联营、参股公司的逾期担保金额为27,00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00万元。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