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 财税 [2001]84号),自2001年5月1日起,啤酒消费税税率执行新政策 , 即吨酒出厂价格在 3000元以上的消费税率由每吨220元调至每吨250元。按照2000年度本公司啤酒产量 及产品结构预测,此次酒类消费税税率调整,将会导致本公司税费增加200万元以上, 对本公司经营状况产生一定影响,提请广大股民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