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五届三次会议于2004年3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7人,实到6人,杨世沂监事因出差在外,委托梁新永监事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
    2、《2003年度财务报告》;
    3、《2003年年度报告》和《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