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五届十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9人,杨纪强、贾兆魁、申浩航、周一虹董事因出差未亲自到会,分别委托牛东继、杨世江、包国宪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杨世江董事长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啤酒有限公司472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续担保,担保期一年。
    3、同意以评估值收购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所拥有、目前由兰州黄河麦芽有限公司占用的77.84亩土地使用权。待收购合同签订后按关联交易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