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2月3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799.2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聘请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一致选举杨世江、白昆、牛东继、杨纪强、金志峰、贾兆魁、申浩航、杨世汶、包国宪、周一虹、符晓渊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包国宪、周一虹、符晓渊为独立董事;
    选举杨世沂、白静、刘文俊、徐自强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梁新永、钱梅花、杨泽富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直接进入监事会。
    特此公告。
    附:《法律意见书》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