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近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兰州市七里河区支 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现就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集团” )为申请近九千万元贷款展期, 同意将其所持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2,800 万股质押给贷款银行中国 农业银行兰州市七里河区支行,质押期一年,股票冻结手续已经深圳证券中央登记结 算公司办理完结。同时,本公司2000 年年度报告重大事项中关于黄河集团向兰州黄 河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转让2,800万股发起法人股事宜,亦因此暂停执行。
    本次股权质押事宜不会对本公司利益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