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为银行贷款,于2001年4 月将其所持本 公司发起人股2800万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兰州市七里河区支行。2002年4月30日, 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了 《投资及债权划转合同》,将黄河集团在农业银行的贷款余额25645万元, 全部划 转到了长城公司名下,黄河集团所质押的2800万股权亦于2002年6月11日解除质押。 与此同时,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黄河集团同意以所持本公司800 万股发起人股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啤酒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兰州市七里河区支行的 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已于2002年6月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冻结手续。本项质押不影响兰州黄河企业集团 公司作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履行其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