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主产品注册商标“黄河”(啤酒)商标近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 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全国啤酒行业第三件驰名商标,西北五省区第四件驰名 商标。“中国驰名商标”是我国商标领域的最高荣誉,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受我国《 商标法》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等国际条约的保护。“黄河”(啤酒)商 标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将为本公司商标类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 并有助于企业和产品形象的提升,促进市场营销和本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