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有关短期投资事项 公告如下:
    一、为有效利用闲置资金,增加收益,本公司于2002年2月10 日与甘肃君和投 资有限公司签订30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协议,委托期限止2002年12月25日。协 议约定,委托期满后,当该笔委托资产收益在10%以下时,受托方不收取任何管理 费和佣金;收益在10—20%之间,超出10%的部分,受托方提取收益的30%;当收 益超过20%时,受托方提取超过部分收益的50%。
    二、为有效利用暂时闲置资金,增加收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黄河高效农 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兰州黄河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各投资3000万元购买国债,合计 59300手。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