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新盛”)为筹集资金偿还北欧投资银行2,000余万元国际商贷(由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随股权出资转来),决定由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对黄河新盛以货币资金增资2100万元;增资后黄河新盛总股本达到7100万股,其中: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持股51%,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持股49%,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成为黄河新盛的控股股东。2006年12月6日,增资资本已到位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扩股后,虽然黄河新盛的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董事长杨世江先生,但黄河新盛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仍为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杨纪强先生,且杨纪强先生与杨世江先生为父子关系,故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仍为杨纪强先生。
    本次增资扩股后,本公司的控制关系变更为: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