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1年7月22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 开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4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 ,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董事长杨纪强先生委托副董事长杨世江先生主持。现将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中期分配预案:2001年度中期不分配、不转增。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确认1亿元短期投资的预案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总经理3,000万元短期投资的授权,经理层为提高公司 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在2001年1月份,先后与上海商发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签订了累计1.04亿元的“委托理财”协议,投资期一年,协议年收益保底5 .85%,超过部分双方五五分成,收益将在2002年度业绩中反映。 由于累计委托数额 较大,根据中国证监会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一致确认该项投资, 但责成经理层加强 投资监管,确保如期收回全部投资及收益。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兰州黄河啤酒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预案
    2001年6月27日,兰州黄河啤酒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兰州分行的450 万元贷款需 展期一年,要求本公司继续提供担保。根据本公司《章程》对董事长的授权,董事长 同意由本公司继续担保,担保期一年。本次董事会议确认通过。
    兰州黄河啤酒有限公司原由兰州黄河企业集团公司提供担保、在交通银行兰州 分行的2,500万元贷款到期需展期,根据银行方面必须转由本公司担保, 否则不予转 贷的要求,同意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一年。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