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4年8月4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勇智先生主持。
    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4年中期报告正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04年中期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