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会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4年5月28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续聘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会增选庞志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相关决议详见2003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刊登的本公司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4年5月10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上述股东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吉林市和平街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4年5月18日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联系方法
    联系人:张禹飞 辛 放
    联系电话:0432-2749376
    联系传真:0432-2749375
    联系地址:吉林市和平街九号
    邮政编码:132002
    2、会议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吉林炭素股份有限
    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