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4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七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勇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2003年第一季度出现盈利,主要原因:一是公司从内部结构上调整了经理层人员,理顺了运行机制,并强化对管理者的管理,从而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公司的外部环境有了好转,整个炭素产品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有所缓解,产品销售价格有所回升。
    2、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史景山先生辞去董事会董事、王德章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姜伯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提名庞国华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庞志光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潘宏伟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9、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表示:公司要在今后的生产和经营中采取有效措施,再接再厉,力争完成今年上半年的各项指标,为全年度的盈利积极努力。
    特此公告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2日
    附:姜伯涛、庞国华、庞志光简历
    姜伯涛,男,出生于1953年12月,党员,高级经济师,大学学历,1969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员,副部长,劳动人事处副处长,吉林炭素厂附属企业总公司经理,吉林市松江炭素厂厂长,吉林市松江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庞国华,男,出生于1951年1月,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长春轻工业机械厂工会主席、吉林省轻工业工会秘书长、吉林省证券业协会秘书长、中国证监会长春特派办上市处处长,现已离休。
    庞志光,男,47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副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