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5,018万股中的2,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4%),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五爱支行,为本公司贷款6000万元提供担保,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
    至此,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质押的国有法人股数量变为7,500万股。
    特此公告
    
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2月6日